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2023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4-07申报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让文物活起来”的指示,努力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博物馆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促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申请的类别及范围
(一)申报项目按年申报,类别分为重大、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重大项目根据博物馆年度科研工作方向和要求,采取特别委托形式申报;重点、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根据当年《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科研课题申报指南》中的类别,按照相关流程申报。
(二)申报项目范围
鼓励博物馆工作中各学科申报科研课题,包括与博物馆相关的藏品、展览、教育、历史、考古、文物保护与资源利用、文创、智慧信息、宣传、管理以及党史党建等方向。具体可根据本指南所列选题申报,也可自选其他题目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积累;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申报重大项目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三)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四)申报一般项目、培育项目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学位。不具备该条件的,应由两名正高专业职称人员(其中至少1名为学术委员会委员)联名推荐。
(五)申请人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1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能作为主研人参加其他自立项目申请;非项目负责人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申报。
(六)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限制申报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馆内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不得以类同或基本相近内容申请。
(三)承担馆内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
以上未结项指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还未完清结项手续。
五、申报要求
(一)自选选题
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文字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应加副标题。选题避免过于宏大,避免与以往已立项的自立课题重复。
(二)申报项目时限
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课题要求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基础类课题一般为2年内完成。具体按课题批准协议约定时间执行。
(三)预期成果形式
分为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选择其中一类申报。以上成果在结项或出版时均需以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申报途径
申请人通过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
七、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项目申请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
1、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官网“研究-科研成果”栏下载申报书。
2、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发布后下载申报书申报。
(二)材料报送
报送要求:项目申请书,电纸档1份,纸质件5份,纸质件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在相应位置手签。 联系人与方式:郎老师:023-63679078,QQ邮箱:791357241@qq.com。
(三)申报时间
课题申请人填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1日。
(四)信誉保证及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故意伪造重要信息情形的,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学术办。
3、部门负责人对课题的审核签字、项目推荐人对该项目推荐均承担相应的责任。
4、学术办负责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无误。
(五)审议
1、学术办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专家外审后,再提交学术委员会。
2、学术委员会按照《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2020年修订版)》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定,并向馆长办公会提出立项意见。
3、馆长办公会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作出是否立项决定。
4、学术办根据馆长办公会决议向立项人发课题立项书。
附件1:
附件2: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


